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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用药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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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请注意:

1.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将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分级如下:

A级:在良好的控制下,对孕妇进行研究,证实此药对胎儿没有危险性。

B级:人体试验显示无危险性。例如对乙酰氨基酚片。

C级:人类没有相关研究资料,但动物试验中发现可能对胎儿有害或缺乏数据,须衡量潜在的利益与风险,无法排除危险性。

D级:证据显示对胎儿有危险性,但在疾病已危及生命或无法以其它较安全的药物有效控制严重病情时,仍可考虑使用。如癫痫药和甲状腺亢进药物。

X级:无论在动物或人体研究皆证实会造成胎儿异常,此药对孕妇为禁忌,任何情况下均不建议使用。如治疗青春痘药物维A酸、沙利度胺、他汀类降胆固醇药物等。

2. 一般将孕期分为三期,药物在不同孕期对胎儿的影响也有所不同:

着床前期:又称「有或全无」,约在受精至两周后。通常药物在此期对胚胎的影响,如果药物造成的伤害够大,胚胎即会死亡;如果没有死亡,则不会影响发育。

胚胎期:受精后二至八周,此期为器官形成的关键期,如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耳朵、眼睛、四肢、生殖器等都在此时期形成。

胎儿期:受孕后九周以后称之,此时药物影响主要在于功能发展上,如二十周至二十五周,某些药物会导致羊水过少而使胎儿肺部功能不全。

3. 原则上孕妇不宜服用药物,因母体服下药物会经由胎盘进入胎儿内,对胎儿造成影响,甚至造成畸胎、流产或早产。看病就诊时,如果怀孕或是疑似怀孕,或是没有避孕都必需告知医师;除非医师指示,怀孕期前三个月应避免使用药物。除了药物外,不要使用来路不明或疗效不明确的食补或药补偏方,同时也应避免吸烟、饮酒或注射疫苗,以免胎儿造成影响。

正确的用药方法

有意怀孕或未避孕的女性,在没有充分避孕下,就不要随意服用药物。同时孕妇尽量避免孕期服药,如果必须用药或不慎吃到任何药物,应请医师分析服药时机及药物种类的相对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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