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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燕化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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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时,预约人应提供以下信息, 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预约就诊者的姓名;

(二)预约就诊者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有效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的号码;

(三)预约就诊者的联系方式。

非就诊者本人预约的,还应当提供预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

二、就诊者可以通过各种预约方式预约3个月以内的门诊诊疗服务。

就诊者预约门诊诊疗服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同一预约就诊者,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得超过2次,且在同一医疗机构的同一科室只能预约1次

(二)同一预约就诊者,同一科室连续七日内的预约总量不得超过3次。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四、预约挂号方式包括门诊导医手工现场预约(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社区预约单)、网上预约及电话预约(北京地区及外地010-114;燕山地区010-124)。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六、接诊医师应当按照以下规则,为就诊者提供诊间预约服务:

(一)对需要复诊的,为其预约下次就诊号源;

(二)对需要本科室上级医师诊治、需到相关专业科室就诊或者需要会诊的,为其预约相应就诊号源。

七、取消预约:患者至少于就诊前一日电话通知门诊导医台(现场预约及诊间预约者)或者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者)取消,需核实患者信息。导医台电话:6934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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